5.1 总则


5.1.1 总则
    人员触电防护要求应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 高压标记要求:
    —— 直接接触防护要求;
    —— 间接接触防护要求;
    ——防水要求。
    对于相互传导连接的A级电压电路和B级电压电路,当电路中直流带电部件的一极与电平台连接,且其他任一带电部分与这一极的最大电压值不大于30V(a.c.)(rms)且不大于60V(d.c.).则5.1.4.1、5.1.4.2、5.1.4.3和5.1.5的要求对该电路(包括直流部分和交流部分)不适用。
5.1.2 高压标记要求
5.1.2.1 高压警告标记要求
    B级电压的电能存储系统或产生装置,如REESS和燃料电池堆,应标记图1所示符号。对于相互传导连接的A级电压电路和B级电压电路,当电路中直流带电部件的一极与电平台连接,且满足其他任一带电部分与这一极的最大电压值不大于30V(a.c.)(rms)且不大于60V(d.c.)的情况,则REESS不需标记图1所示符号:否则,REESS无论是否存在B级电压,都应标记图1所示符号。符号的底色为黄色,边框和箭头为黑色。
图1 高压警告标记
    当移开遮栏或外壳可以露出B级电压带电部分时,遮栏和外壳上也应有同样的符号清晰可见。当评估是否需要此符号时,应考虑遮栏或外壳可进入和可移开的情况。
5.1.2.2 B级电压电线标记要求
    B级电压电路中电缆和线束的外皮应用橙色加以区别.满足5.1.3.2要求的遮栏后面或外壳里面的除外。
5.1.3 直接接触防护要求
5.1.3.1 总则
    直接接触防护是通过绝缘材料、外壳或遮栏实现人体与B级电压带电部件的物理隔离,外壳或遮栏可以是导体也可以是绝缘体。对于具体部件的直接接触防护要求应满足5.1.3.2-5.1.3.5。
    对于M 2类、M 3类车型,如果在车顶布置有顶部充电装置.如图2所示。若从车辆入口最底部台阶处到顶部充电装置的外露B级电压带电部分的最短路径长度至少为3m,则顶部充电装置的外露B级电压带电部分可不满足直接接触防护要求。
图2 最短路径测量示意图

5.1.3.2 遮栏或外壳要求
    如果通过遮栏或外壳提供触电防护,则B级带电部分应布置在外壳里或遮栏后,防止从任何方向上接近带电部分。
    遮栏和外壳需要满足如下两点要求:
    a)乘客舱内、货舱内的遮栏和外壳应满足GB/T4208-2017中IPXXD的防护等级要求,乘客舱外、货舱外的遮栏和外壳应满足IPXXB的防护等级要求;
    b)通常,遮栏和外壳只能通过工具才能打开或者去掉;若遮栏和外壳在不使用工具的情况下可以打开或者去掉,则要有某种方法使其中的B级电压带电部分在遮栏和外壳打开后1s内至少满足如下两种要求之一:
    ——交流电路电压应降到不超过30V(a.c.)(rms),直流电路电压应降到不超过60V(d.c.);或
    ——B级电路存储总能量小于0.2J。
5.1.3.3 连接器要求
    高压连接器在不使用工具的情况下,应无法打开,但以下三种情况除外:
    a)高压连接器分开后,应满足IPXXB的防护等级要求;或
    b)高压连接器至少需要两个不同的动作才能将其从相互的对接端分离,且高压连接器与其他某个机构有机械锁止关系,在高压连接器打开前,该锁止机构应要使用工具才能打开;或
    c)在高压连接器分开之后,连接器中带电部分的电压能在1s内降低到不大于30V(a.c.)(rms)且不大于60V(d.c.)。
5.1.3.4 高压维修断开装置要求
    对于装有高压维修断开装置的车辆,高压维修断开装置在不使用工具的情况下,应无法打开或拔出,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a)高压维修断开装置打开或者拔出后,其中的B级电压带电部分满足GB/T4208-2017中规定的 IPXXB的防护等级要求;或
    b)高压维修断开装置在分离后1s内其B级电压带电部分电压降低到不大于30V(a,c.)(rms)且不大于60V(d.c.)
5.1.3.5 充电插座要求
    车辆充电插座与车辆充电插头在断开时,车辆充电插座应至少满足以下一种要求:
    a)在断开后1s内,充电插座B级电压带电部分电压降低到不大于30V(ac.)(rms)且不大于60V(d.c.)或电路存储的总能量小于0.2J;或
    b)满足GB/T4208-2017中规定的 IPXXB的防护等级要求并在min的时间内,充电插座B级电压带电部分电压降低到不大于30V(a.c.)(rms)且不大于60V(d.c.)或电路存储的总能量小于0.2J。
5.1.4 间接接触防护要求
5.1.4.1 绝缘电阻要求
    在最大工作电压下,直流电路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Ω/V,交流电路应不小于500Ω/V。如果直流和交流的B级电压电路可导电的连接在一起,则应满足绝缘电阻不小于500Ω/V的要求。对于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如图3中所示。若交流电路增加有附加防护,则组合电路至少满足100Ω/V的要求附加防护方法应至少满足以下一种要求:
a)至少有两层绝缘层、遮栏或外壳;或
b)布置在外壳里或遮栏后,且这些外壳或遮栏应能承受不低于10kPa的压强,不发生明显的塑性变形。
图3 燃料电池汽车绝缘电阻要求
5.1.4.2  绝缘电阻监测要求
    车辆应有绝缘电阻监测功能,并能通过6.2.3的绝缘监测功能验证试验。在车辆B级电压电路接通且未与外部电源传导连接时,该装置能够持续或者间歇地检测车辆的绝缘电阻值,当该绝缘电阻值小于制造商规定的阈值时,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例如:声或光信号)裝置提醒驾驶员,并且制造商规定的阈值不应低于5.1.4.1的要求。
5.1.4.3 电位均衡要求
    用于防护与B级电压电路直接接触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例如,可导电外壳和遮栏,应传导连接到电平台,且满足以下要求:
    a)外露可导电部分与电平台间的连接阻抗应不大于0.1Ω;
    b)电位均衡通路中,任意两个可以被人同时触碰到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即距离不大于2.5m的两个可导电部分间电阻应不大于0.2Ω。
    若采用焊接的连接方式,则视作满足上述要求。
5.1.4.4 电容耦合要求
    电容耦合应至少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a)B级电压电路中,任何B级电压带电部件和电平台之间的总电容在其最大工作电压时存储的能量应不大于0.2J,0.2J为对B级电压电路正极侧Y电容或负极侧Y电容最大存储电能的要求。此外,若有B级电压电路相互隔离,则0.2J为单独对各相互隔离的电路的要求。或
    b)B级电压电路至少有两层绝缘层、遮栏或外壳,或布置在外壳里或遮栏后,且这些外壳或遮栏应能承受不低于10kPa的压强,不发生明显的塑性变形。
5.1.4.5 充电插座要求
5.1.4.5.1 车辆交流充电插座
    车辆交流充电插座应有端子将电平台与电网的接地部分连接。
    车辆交流充电插座的绝缘电阻,包括充电时传导连接到电网的电路,当充电接口断开时应不小于1MΩ。
5.1.4.5.2 车辆直流充电插座
    车辆直流充电插座应有端子将车辆电平台和外接电源的保护接地相连接。
    车辆直流充电插座的绝缘电阻,包括充电时传导连接到车辆直流充电插座的电路,当充电接口断开时,应满足5.1.4.1的要求。
5.1.5 防水要求
    对于M 2类、M 3类车辆可豁免本条的防水要求。对于其他车型,车辆在模拟清洗和模拟涉水试验后应仍能满足5.1.4.1中的绝缘电阻要求   
    制造商或车辆应至少满足以下一种要求:
    a)制造商向检测杋构提供附录A要求的证明材料,若部件防护等级高于附录A的要求,也视作满足要求。如果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那么该制造商应按照附录A中A.2的要求进行试验。或
    b)按照6.3的试验方法对车辆进行模拟清洗和模拟涉水试验,每次试验后,在车辆仍是潮湿的情况下,应按照6.2.1中的试验方法进行绝缘电阻测量,绝缘电阻应满足5.1.4.1的要求。另外在车辆放置24h后,再按照6.2.1中的试验方法进行绝缘电阻测量,绝缘电阻应满足5.1.4.1的要求。

目录导航